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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四川宜宾父亲被群殴还手遭拘_最新消息
来源: 奔流新闻      时间:2023-05-10 19:27:4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被打后还手,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对父子不服翠屏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引发关注。

斗殴现场。(视频截图)

2022年11月26日,从事水果交易的周某建父子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一水果批发市场门口同陈某、章某等3人因挪车发生口角,3人结伙对周氏父子俩进行殴打,周氏父子进行了防卫反击,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随后,翠屏警方对周氏父子分别作出的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后因不服该处罚,周氏父子遂向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对他们的行政处罚。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周登建、周世淅父子与案外人陈某、章某、刘某因挪车一事发生口角从而发生打架,陈某等3人结伙对周世淅、周登建进行殴打,“周世淅、周登建还击”,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周登建、周世淅父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而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间为2023年2月5日。

庭审中,翠屏公安分局提出了书面答辩意见,确认陈某等三人先动手进行了殴打,但周氏父子存在积极还击的情况,他们进行的是防卫反击,并非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努力避免冲突后,仍不能制止侵害而进行还击的防卫行为。因此,翠屏公安分局认为,作出的行拘10天、罚款500元处罚裁量适当,并要求法院驳回周氏父子的请求。

警方还认为,由于互殴的双方均为水果市场从业人员,案件也因偶发的矛盾纠纷而引起,本着矛盾化解、修复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按照法律规定询问了周氏父子一方是否愿意调解,在周登建明确拒绝后才进行了行政处罚。

对于翠屏警方“结伙殴打他人”的结论,周氏父子并不认同。周氏父子认为,警方的处罚决定中也作出了认定,是陈某等三人先结伙对自己和父亲进行了殴打,自己一方只是防卫,而自己的行为确实是对陈某等三人结伙殴打行为的防卫,并非故意殴打、伤害他人,“我们是被结伙殴打后才不得不进行的防卫反击,并没有想去打他们。”

5月10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从翠屏区人民法院获悉,庭审结束后,该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冯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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